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资金的通知
吉财金[2020]636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97号)、《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吉财金[2020]580号)及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你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现拨付你单位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资金15123万元(详见附表)。省直单位执行中支出功能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3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功能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
请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请收到受疫情影响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已收到的担保费用返还担保企业。
附件:1.2020年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资金拨付明细表
2.受疫情影响融资担保费用补贴企业名单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