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金〔2021〕1220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财金〔2021〕1220号
各相关融资担保机构:
为支持我省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开展合作,省财政厅设立了吉林省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为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吉林省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