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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2〕1189号)

关于调整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资环指〔2022〕1189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2022提前下达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区外停伐补助资金)预算的函》(吉林函[2022]356)现对《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21106)调整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补助市县支出,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2,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收入科目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推动相关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2022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调整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