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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基二〔2018〕30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名单并做好2018年度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省电化教育馆,中、省直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名单并做好2018年度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司【201843号)转发给你们,省教育厅继续委托省电化教育馆组织实施我省2018年度典型示范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现提出如下具体工作要求,请各地、各校及时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一、推荐要求

区域典型案例应在整体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或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教育均衡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成效显著,富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学校典型案例应反映信息技术在各学科、全体教师中普遍化、常态化应用的现状,或在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学生发展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创新性、有特色,有助于促进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学生的全面发展等。

推荐材料按照“1+1+N”案例包模式提交,具体要求为:1份文字材料,即针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或多个问题,结合实际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或工作机制,围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创新之处,下一步发展的打算等内容进行撰写,注重发展的过程性、真实性和时效性,文字以第三人称撰写,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为宜;1个展现信息化推进过程的数字故事,要求主题突出、时长合理,以师生应用的画面为主; N个支撑成果的材料,用于补充、说明、解释、拓展文字材料的内容,格式不限。可参考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示范网站(http://dx.eduyun.cn)中的部分案例材料。

二、推荐名额

各市(州)(含梅河口、公主岭)可推荐1-2个区域典型案例(以地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申报单位),2-3个学校典型案例(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与遴选。同时每个推荐案例应附上不少于500字的专家推荐意见。

三、推荐程序

各市(州)教育局可依托本级电教馆(部)制定本地区推荐遴选工作方案,组织所属区域和学校自愿申报,对符合应用典型示范案例遴选要求的材料予以推荐。各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材料,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各市(州)教育局要公平、公正组织推荐,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

遴选由区域和学校自主申报、市(州)教育局推荐评选、省教育厅综合评选三个阶段组成,各阶段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推荐报送时限

各地、各校请务必于20181012日前,将典型示范案例推荐表(附件3)、推荐汇总信息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邮寄至吉林省电化教育馆,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752346383@qq.com

联系人:吉林省电化教育馆教研部田宏

电话:0431-85350098    邮箱:752346383@qq.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金川街85号吉林省电化教育馆

邮政编码:130033  

 

 

 

                  吉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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