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吉林省对口支援
四川省黑水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
审计结果的公告(第4号)
按照审计署和省政府的要求,根据《审计署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吉林省审计厅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把对口支援四川黑水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任务及时纳入2010年审计项目计划,并制定了《吉林省对口支援黑水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方案》,明确了跟踪审计目标、重点和任务。
2010年下半年,我厅派出审计组,对四川省黑水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累计现场审计工作量20人·天。跟踪审计34个项目,概算投资25316.16万元。
一、吉林省灾后恢复重建进展情况
四川省黑水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中期调整后,确定恢复重建工程项目201个,其中“交钥匙”工程54个、“交支票”工程147个,本次仅对涉及概算投资25316.16万元的34个“交钥匙”工程进行了审计。截至2010年10月底,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已开工201个,占援建项目的100%;竣工200个,占援建项目的99%;完成投资12.04亿元,占承诺到位资金12.97亿的92%。
截至2010年10月底,吉林省已到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1.5亿元,占承诺到位资金12.97亿元的88%。其中社会捐赠资金4.2亿元,地方财政安排资金6.9亿元,企业捐赠资金0.35亿元,其他资金0.02亿元;已支付援建资金9.5亿元。
二、审计评价
吉林省恢复重建前方指挥部为确保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积极与黑水县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了月联席会议制度、每半个月的例会制度、随时召开援建工作对接会议制度等,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项目规范建设和资金的合规使用。
援建项目主要为住房、学校、医院等民生工程以及市政配套项目。其中农村住房重建、学校重建、医院重建已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进展较快,产业重建和结构调整有序展开,城镇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市场服务体系基本恢复,其他各项规划积极推进。
但审计过程中也发现,援建项目在招投标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竣工决算等方面存在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未招标
由于四川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求工期紧,造成部分项目未招标。
(1)建筑勘察、设计未招标
a.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援建黑水县工程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住建项目办),将四川省黑水县中学高中部及雁江寄宿制中学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进行评估,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委托评估费用14.3万元。
b. 2009 年9 月17 日 ,省住建项目办将四川省黑水县人民医院建筑工程,未经招投标委托吉林省绿地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进行设计,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委托设计费用164.98万元。
c. 2009 年9 月28 日 ,省住建项目办将四川省黑水县高级中学、雁江中学宿舍楼、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委托设计费用250.7万元。
(2)项目委托管理单位的确定未招投标
2009年8月,省住建项目办将四川省黑水县人民医院综合楼、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黑水县高级中学教学及行政办公楼、宿舍楼、雁江寄宿制中学宿舍楼等项目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并签定《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委托费用121.53万元。
2.多计、多结工程价款36.53万元
(1)多计取设计费25.38万元
2009 年9月17日 ,省住建项目办与吉林省绿地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委托该单位对黑水县人民医院进行建筑工程设计,计取设计费164.98万元。按规定不应计取现场服务费,根据合同约定及优惠比例计算,实际多计取现场服务费25.38万元。该款项现未支付。
(2)多计工程量多结工程款11.15万元
四川省黑水县色尔古引水灌溉工程项目总投资1429.65万元,该项目于2009年5月开工,2009年11月竣工。该项目由吉林省水利厅重点办对口支援黑水县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管理处负责管理,施工单位是吉林省防汛机动抢险队。经审计,多计工程价款11.15万元。其中,多计灌区骨干工程中的土方开挖、石方开挖、土方回填工程量而多计取工程款10.50万元,因施工单位没有取得劳动保险取费证多计取费0.65万元。该款项现未支付。
3.未按规定及时取得发票430.76万元
长春市交通局黑水援建办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2009年6月工程决算金额为12128.63万元,已取得发票11697.87万元,至审计结束时,尚有金额为 430.76万元,未取得发票。
(二)审计整改情况
1.吉林省援建办及相关建设单位在审计后已加强了未招投标项目的管理,并表示今后在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2.吉林省住建项目办已与吉林省绿地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达成共认,调减设计现场服务费25.38万元;吉林省水利厅也与吉林省防汛机动抢险队达成协议,调减多计工程价款11.15万元。
3.长春市交通局现已取得430.76万元工程款的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