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关于
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函
省法制办: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吉林省审计厅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送贵办。
吉林省审计厅
2018年1月30日
吉林省审计厅2017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吉林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2017年,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印发了《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审发〔2017〕5号)、《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审发〔2017〕6号)、《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及法治宣传教育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吉审发〔2017〕45号)、《关于落实依法行政及法治宣传教育2017年工作计划责任分工的通知》(吉审党组发〔2017〕13号)等文件进行部署,审计法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工作职责
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个五”、“三大板块”等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推动“抓项目、抓环境、抓落实”,加大审计覆盖面和审计力度,严格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237项,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34亿元,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2件。“抓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有力推动了全省重大项目的实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不到位、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到位等问题,预算执行审计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开展了扶贫资金、畜牧业发展引导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6项涉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通过审计坚决揭露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各项民生投入和惠民政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开展对133名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利用。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吉林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与省委组织部门共同印发了《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会商研判办法(试行)》,充分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围绕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推进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意识,扩大审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印发了《吉林省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及法治宣传教育2017年工作计划》(吉审发〔2017〕42号),明确了2017年依法审计建设和审计法治宣传工作各项任务,交付成果、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共安排了5大类18项任务,确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加强经费保障等保障措施。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厅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保障了各项顺利开展。制定和完善了《吉林省审计厅复核审理工作制度》、《吉林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制度》、《中共吉林省审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吉林省审计厅工作人员文明守则》等制度。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定了《吉林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研究出台了《吉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署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审计工作人员廉政手册》,收录中央、审计署、吉林省和省审计厅相关法律、法规、制度22项。从制度上规范审计行为,保障了依法审计和审计法治宣传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围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宪法赋予的审计职责及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坚持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充分清楚,审计方案具体可行,审计实施规范有序,审计建议科学合理,案卷管理完整合规,确保审计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2017年5月,在全省审计系统组织进行了一次审计质量研讨,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单位)围绕如何提高审计质量开展热烈讨论,《当代审计》杂志将其中研讨文章26篇编发了专辑。严格落实复核审理制度,加强对审计全过程的程序和质量控制,明确各环节的职责要求,落实质量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实行审计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规避审计风险。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与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健全经常性的审计执法责任监督指导制度,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审计执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定和完善科学的审计项目质量考评体系,建立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流程和奖惩标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能,增强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影响力。2017年,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2016年度审计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检查,重点检查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2016年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落实《吉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和《吉林省审计厅落实审计机关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方案》的情况,做到了各单位自查审计项目全覆盖,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检查全覆盖,检查结果在全省审计机关进行了通报,各级审计机关按照检查结果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照检查结果逐项整改,有效促进了全省审计机关质量意识和依法审计意识,完善了审计管理制度。
加强审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制定了《吉林省审计厅2017年培训方案》,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审计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共16人参加了审计署组织的依法审计能力培训班、省委组织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题进修班、省公务局法治理念与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培训班、省法制办组织的全省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专题研修班等7个班次的培训学习。2017年11月末,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总审计师、法规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审计业务骨干共150人的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培训班。将法治培训作为审计人员初任培训的必修课。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主动公开审计报告、审计工作信息33份,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和部分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审计报告在审计厅网站进行全文公开。坚持审前公示制度,所有审计项目全部将审计内容、审计组人员、审计依据及内容、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纪律、审计机关受理举报和接受监督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在被审计单位公示。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设立党风廉政建设投诉、审计执法举报平台,设立专门监督电话接受有关单位和市民的举报和监督。
完善审计纠错问责机制。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吉林省审计执法责任及过错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各个岗位的审计执法责任。为全面、客观地评价审计业务人员的工作实绩,督促其尽职尽责,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审计厅业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改善信访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出发,今年以来,我厅根据接待信访举报事项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全年共接到信访件16个,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增强了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在审计执法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违反审计程序、法律适用不恰当、问题定性处理不准确等问题,通过与审计机关交换意见、与审计人员交流等形式开展审计法律宣教,将市县审计机关开展依法审计和审计法治宣传工作情况、机关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等作为检查的内容,扩大了检查的效果,起到了审计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结合审计业务和法律事务工作宣传法律法规,确定了向被审计单位法治宣传的内容,利用审计进点会、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整改督查等环节主动宣传审计法规和财经法律法规。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使其了解自身在审计过程中拥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反审计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置信访举报过程中,及时解答法律问题,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程序,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扶贫工作点、党支部联系点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利用审计法颁布日悬挂条幅、散发宣传材料等活动进行审计法宣传。2017年11月,面向全社会开展了审计法治宣传征文活动,共收到各类稿件129篇,评选出优秀作品36件。11月至12月,主要面向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审计法律知识问答活动,问题以审计法、预算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共收集答卷1500余份,并向全省审计机关通报了答卷情况。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治宣传工作作为党组的重要议题,制定法治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制定审计工作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均由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法治政府建设带动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