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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四季度,我厅采取“上审下”和“直接审”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对汪清县、龙井市、通榆县、镇赉县和大安市5个国定贫困县(市)2016年至2017年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审计;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了对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和58个县(市、区)政府(以下简称各级政府)2017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科学管理使用,确保扶贫项目建设项目达到预期效果,实现精准扶贫、脱贫目标;积极研究部署国家和省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措施在有关部门的贯彻执行,把行政审批改革作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审计中也发现部分政府部门在扶贫政策、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
  (一)5县(市)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取得的成效
  2016年至2017年,大安市等5个县(市)能够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民生工程的主攻方向,坚持做到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制定了本地区扶贫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大力发展扶贫产业项目,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带动贫困户走出困境;对建档立卡户实施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免除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学前教育保教费、校车费和住宿费等;积极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扶志(智)扶贫模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精神动力;农村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有所增长,生产生活条件逐年改善。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取得的成效
  全省各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主要由编办牵头组织实施。在行政审批项目设立方面,各级编办能够根据《市县保留行政审批事项通用参考目录(2016年版)》(吉审改办〔2016〕4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吉政明电〔2017〕21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制订和调整本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应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绝大部分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办理。在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方面,各级政府按照“两集中”、“六到位”原则,大部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都集中到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在政务大厅办理,进一步推进了机构、人员、职能、授权、进厅、监管到位。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项目基本都制作审批流程图,按照规定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批,落实了“一次性”告知制度,印制了服务手册,将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事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了公开。在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方面,各级政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结合权责清单的编制,建立健全了具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了监管责任主体、业务流程和方式方法。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5县(市)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
  1.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审计发现,有5个市(县)存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非建档立卡人员享受扶贫政策的问题。有3个县(市)存在建档立卡人员应参加未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已脱贫人员应参加未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
  2.脱贫攻坚项目推进落实不到位问题。审计发现3个县(市)6个项目应开工未开工。4个县(市)6个项目未按时完工。2个县(市)存在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拨付部分工程款和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
  3.脱贫攻坚成效不显著方面的问题。2个市(县)扶贫资金存在未及时发放的问题。3个市(县)14个扶贫项目存在未按约定时限收取受益、项目处于闲置状态等问题。
  4.扶贫资金安全方面的问题。2个县(市)存在贷款或项目未提供抵押,贷款保证金或投资存在风险的问题。4个县(市)存在为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提供条件和导致扶贫资金被冒领或套取的问题,涉及金额5.6万元。
  5.各级审计机关共发现4件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纪检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行政审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
  1. 有1个市存在未及时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问题。
  2.有3个市(县)12个部门存在行政审批权集中到行政审批办公室不到位问题。
  3.有1个市存在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承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有1个市存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信息变更而网络公示平台变更不及时,造成网络公示平台与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变更不同步的问题。
  5.有1个市存在政务大厅网站“办事服务”专栏中均未提供可下载的相关空白申请表和材料样本,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省政府及时上报整改结果的要求,我厅会同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和事涉地方政府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行了督促落实,我厅印发了《吉林省审计厅关于报送2017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通知》(吉审发〔2018〕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整改落实。
  截至3月10日,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一是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脱贫攻坚项目推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部做好了整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其中不受季节影响的工程已经开始施工,受季节影响无法施工的项目将于2018年春季立即开始施工。三是脱贫攻坚成效不显著方面的问题,已拨付补贴资金7119.16万元,相关影响效益因素正在调整改善。四是扶贫资金安全方面的问题,已采取措施补办了相关抵押担保手续。五是涉及性质较严重已移送纪检部门处理的问题正在积极办理,并已追回资金0.4万元,处理处分11名责任人。行政审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方面发现的5个问题,除行政审批权集中不到位问题正在整改外,其它问题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