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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台账任务完成情况的函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
  2018年台账任务完成情况的函
省司法厅:
  2018年,我厅按照原省法制办《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意见2018年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吉府法文〔2018〕5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项工作任务均取得较好成效。
  一、严格落实各项任务
  厅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落实《通知》要求。为保证完成任务,提高工作成效,我厅结合《吉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将有关任务分解到全厅各相关处室,并列入工作督查。
  二、任务完成情况
  (一)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双边或多边协商机制,制定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一是加大审计移送力度。截至2018年10月,我厅向纪检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项涉及人员5名,涉及金额7.38亿元。接收移送的部门均对问题进行了处理,完善了有关制度,5名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建立审计移送制度。2018年,中央加大了对行政体制、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党和国家机构作了调整,审计机关的职能和机构设置也有重大变化。鉴于当前形势和审计工作实际,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吉林省审计厅审计移送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确定了审计移送定性、定人、定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移送的条件、程序等事项。为鼓励下级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问题线索做到应移尽移、提高移送线索质量,在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我厅将审计移送事项作为重要的评分项,占项目总分的20%。
  (二)严格落实法律培训、资格考试和审查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将法治培训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全省审计机关44人·次参加了审计署、省政府法制办、各级党校举办的法治培训。组织21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有20人通过并取证执法资格证。对因机构改革转隶的公务员,由厅法规处作依法审计专题辅导。
  (三)切实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
  一是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截至10月末,厅本级完成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105项,审计发现违规问题金额7227万元,向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报送专题报告20篇,对65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二是大力开展审计执法情况检查。对辽源市、东辽县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各类执法不规范的问题45项,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是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将重大政策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和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结果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92%。
  吉林省审计厅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