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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卫发〔2011〕63号

 

各市(州)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前筛查技术的管理,根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我厅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了《吉林省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吉林省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2、《吉林省产前筛查技术基本标准》

            3、吉林省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产前筛查技术调查表

            4、产前筛查报告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