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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医改办联发〔2014〕2号

  

公主岭市、长春市双阳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东丰县、东辽县、辉南县、通化县、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前郭县、乾安县、镇赉县、洮南市、延吉市、珲春市、和龙市、汪清县人民政府,省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医药局联合制定的《吉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已经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省医改办 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中医药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