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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度“吉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文广新局,县(市、区)文体局:

为配合文化部开展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我厅决定开展20142016年度“吉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并在各市(州)上报的“吉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遴选9个申报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开展创建“吉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要与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将创建工作融入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布局,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培育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有效推动我国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

二、请申报“吉林省民间艺术之乡”各县(市、区)于8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州)文广新局,各市(州)文广新局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吉林省间文化艺术之乡”的选拔推荐和集中申报工作。

三、“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申报命名一次。

四、请各市(州)文广新局于2014815日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联系。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059号 吉林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编:130021

联 系 人:李虹、葛利民、万洪滨

联系电话:043185614128

传真电话:043185614159

电子邮箱:whb85614159@sina.com

附件请登录文化厅网站自行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2016年度“吉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方案

 22014—2016年度“吉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表

 

 

                                        吉林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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