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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吉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含试验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文广新局,相关文化企业:

我厅定于今年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含试验园区)评选命名工作,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各市(州)(含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以下同)文广新局推荐的候选文化产业园区数量不超过1个。

二、申报方式

由各市(州)文广新局统一组织本地园区申报,园区建设单位自行准备申报书。申报书包括:

(一)《第三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见附件1),由市(州)文广新局在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报告。内容包括:1、园区的基本情况;2、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3、园区的特色、品牌、技术优势及发展潜力;4、园区企业的数量和代表性企业的简要情况;5、园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6、园区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

(三)园区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园区建设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开户银行开具的有关园区建设单位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

(六)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

2012年被评为省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的(不占申报名额)除按上述内容准备外,在申请报告中重点写一下被评为试验园区以来园区的建设发展情况。试验园区经正常程序评审后,确认是否升级为示范园区。

文本要求统一使用word文档,标题用二号宋体,正文用三号仿宋,统一使用A4纸装订,每个园区建设单位的所有申报材料胶装成一本书的形式(封面格式见附件2),一式3份,于1020日前报送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邮寄地址附后)。

园区建设单位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附带报送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带银色镭射标识),并将申报书中的“申请报告”电子版发至指定的电子信箱。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请各市(州)文广新局高度重视,按照管理暂行办法对所在地区的文化产业园区进行遴选,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并安排专人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过期不报视为放弃)。组织评审前文化厅将对候选园区进行实地考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文化厅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处  贾万宝

电话及传真:0431-85614125

电子信箱:jlwhcy@sina.com

QQ839051784

邮寄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吉林省文化厅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处   邮编:130021

《吉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此通知及附件可在吉林省文化厅网站上查阅下载。

 

附件:

1、《第三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2、《第三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书》封面格式

 

 

吉林省文化厅

 20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