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省文化厅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文化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工作的通知》(国改办投资﹝2016119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国家发改委2016年起依托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按月调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范围 

  2016年开始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非涉密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网上按月调度。目前,涉及文化系统的主要是: 

  1.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地市级三馆和县级两馆)。 

  2.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3.县级国有文艺院团综合排练场所建设项目。 

  二、调度内容 

  调度的主要内容为截至上月底项目开工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情况、地方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    

    

  三、工作要求 

  6月份开始,由各项目单位于每月3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重大建设项目库(涉密项目通过IMO监测审核系统交换数据),报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请相关地方和项目单位及时填报,确保每月按时完成调度任务。 

  联系人: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 倪梦竹 

  联系电话:0431-8561418617767784388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厅 

                            201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