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文广新局:
按照《吉林省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三年规划(2017—2019年)》(吉文发〔2017〕47号)要求,拟于2019年底实现全省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全覆盖。今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建设515个农村文化小广场,其中,民生实事小广场200个。每个农村文化小广场省财政补助10万元。通知如下:
一、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以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吉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为主,有条件的县(市)可提高建设标准。
二、建设要求
一是做好资金对接。省财政厅下达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及省精神文明办建设资金各2000万元,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补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18〕1029号)已于2018年11月下发至各地财政部门;2019年省转移支付3150万元,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18〕1291号)已于2018年12月下发至各地财政部门。请各地文广新局尽快与同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对接,完成时限5月底。
二是上报建设地点。建设地点确认后,履行好相关手续,防止因外在原因导致无法建设的情况发生,为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做好保障。各地文广新局请于3月30日前,将所辖县(市、区)2018年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所在行政村名单汇总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其中,省文化厅民生实事建设地点(200个)要单独注明。此外,建设地点不得重复申报或更改,如发现,将取消补助经费。
三是做到分配均衡。各地文广新局在分配省里下达的建设指标时,对市(州)本级要做到均衡、公正,以保证市(州)本级都能按期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四是积极推进自建。按《吉林省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三年规划(2017—2019年)》中的“到2019年末,省里补助的农村文化小广场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各市县行政村总数的70%。”要求,省里补助的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专项资金目前已全部完成下拨。请各地文广新局高度重视,在高标准完成省里下达的建设任务基础上,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推进自建任务,确保年底全省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五是做好监督检查。各地文广新局要定期调度建设进度,了解建设情况,把关建设质量,每月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上报建设情况及进度。
六是做好建章立制。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项目自启动以来,受到了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地要以县为单位,围绕场地建设、设备管理维护、队伍培训、活动组织、群众参与等方面,建章立制,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等相关方责任,确保农村文化小广场在建好的同时,管好、用好、维护好、保障好,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小广场运行机制。
联系人:肖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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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