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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2018年全省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新一轮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度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运行“网络化”申报机制。我省今年职称工作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http://jlzc.neep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和推荐审核。

  二、受理范围

  按照省人社厅相关规定,2018年,我评委会受理范围是:

  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评审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从事文物博物工作,评审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从事群众文化专业工作,评审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从事艺术系列编剧、导演、作曲、指挥、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动漫设计工程专业工作,评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171231日。

  申报人员为省内企事业单位现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按省人社厅、省文化厅联合印发的评审条件(吉人联字〔200449号、吉人联字〔200450号、吉人联字〔200451号、吉人联字〔200466号)执行。

  (三)学历专业条件

  所学专业须与申评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

  (四)聘任年限要求

  省级受聘本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市州级受聘本专业级技术职务满2年、县市级受聘本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暂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作统一要求,对已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同级改职人员

  对转任现岗满1年且具有本岗位相应业绩成果的人员,本评委会不再受理评审,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可进行网络申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评审。

  (七)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条件按吉人联字【200449号、吉人联字【200450号、吉人联字【200451号、吉人联字【200466号文件执行。

  为有效缓解取得资格人员过多与岗位职数有限之间的矛盾,省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各单位继续执行符合申报条件人员30%和严禁破格的申报制度。

  四、申报程序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新一轮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本评委会只受理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不受理任何个人申报的各类材料。具体程序:

  1.个人填写材料。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并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由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3.评委会受理材料。省人社厅将按照级别、专业分配至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原件到评委会办事机构受理材料。

  4.网络申报时间。网络报名时间、原件审核时间及地点,请关注省人社厅网站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五、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是客观、公正反映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的重要依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直接影响资格评审工作的质量。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客观地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业绩和水平。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报省人社厅备案,由省人社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五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相关材料相一致,为网上系统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有关申报人员学历验证,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有关论文检索,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对个人论文信息进行检索。不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范围内刊物及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乡镇事业单位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重点测评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推广新技术或解决实际技术难题的技术总结、报告可视作论文对待。

  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不要列举任现职以前的任何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要简洁清晰,装订成册的业绩证明不要超过30页。所有材料要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外粘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其中,专业技术评审表中“从事专业工作”一栏中,需按照本文件附件中规定的评审专业规范名称填写。

  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六、评审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新一轮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与省人社厅共同随机抽取评委,组建2018年度评审工作专家评委会。采取“盲评初审、答辩复审、专家评委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评审最后评审结果以评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通过人员。

  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实践能力等。

  七、其他事项

  (一)全省各申报单位推荐条件、标准、程序等,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照本评委会规定的规范的专业名称申报。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费为300元,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费为200元。破格申报人员增加100元答辩费。

  (四)评审结果将在本评委会工作信息网站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是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力举措,也是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希望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职称评审政策的学习和宣传,主动向有关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