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公组〔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将相关检查工作结合分工方案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全面推进“五公开”,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责任部门:相关处室、信息中心)
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审批办公室、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
3.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部门:综合处)
4.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责任部门:财务统计处)
5.做好脱贫攻坚、公共文化旅游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公共服务处)
6.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将拟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7.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读误解。(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8.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舆情引导与回应。(责任部门:宣传处、信息中心)
二、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9.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实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公开。(责任部门:审批办公室)
10.完善政府网站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及反馈机制,畅通网民与政府间的有序互动。(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11.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规范办事指南。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信息准确一致。(责任部门:审批办公室)
12.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责任部门: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局、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
三、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3.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14.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15.注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协同共进,发挥政务微博作用,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能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宣传处、信息中心)
四、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保障工作
16.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在政府信息公开前要确定专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信息发布失信,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责任部门:各处室、信息中心)
17.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2008年以来制发的文件进行清理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
18.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并进行公开(责任部门:相关各单位)
19.开展宣传培训,年底前对所属各单位、各处(室)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
20.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意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办公室)
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本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各处(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