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公主岭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做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落实动漫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决定开展2019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关于2019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动漫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申报(即:申请动漫企业认定,通过认定后将发放“动漫企业证书”),对企业的申请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备(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
(二)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于9月13日前,将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动漫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寄送省文旅厅产业处(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附加盖公章的书面推荐函及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的书面同意函(也可由文化和旅游、财政、税务部门共同出具推荐函),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申请动漫企业认定的企业,于9月13日前,及时登录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附件1)要求在线上传相关申请材料(上传至文旅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动漫企业年审工作
(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应按照《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本地区已认定动漫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年审初审工作;已认定动漫企业年审由市(州)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文旅厅审核。
请各地于9月13日前,将加盖本部门公章的动漫企业年审报告(年审报告中应提出市州初审意见,即:年审合格、不合格动漫企业名单),以及经各地把关后的已认定动漫企业年审材料一式一份寄送省文旅厅产业处(已认定动漫企业年审材料清单要求,参照附件2,不包含第11项,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电子版直接发送至邮箱251114025@qq.com,暂不需要上传至文旅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对企业经营活动发生变化、提供虚假材料、实际生产经营不符合认定标准和违法违规等情况,动漫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以及认定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在年审报告中说明;对于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和动漫产业税收政策落实的意见建议,可在年审报告中一并提出。
(三)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托年审工作组织本地企业填写《动漫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与上述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分别发送至邮箱251114025@qq.com和cycjc@126.com。
(四)经向国家文旅部了解,我省暂没有“重点动漫企业”;全省已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为(即获得“动漫企业证书”的企业):
1.吉林吉动文化艺术集团(吉林纪元时空动漫游戏科技集团)(长春)
2.吉林省凝羽动画有限公司 (长春)
3.吉林省凯帝动画科技有限公司(长春)
4.吉林铭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春)
5.吉林省紫晶动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长春)
6.众方阳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长春)
7.长春知行合一动漫有限公司(长春)
8.吉林省蚁神动漫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
9.四平年年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四平)
10.辽源市同创动漫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辽源)
联系人:董 争 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处
电话及传真:0431-85614125
邮 箱:251114025@qq.com
地 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
邮 编:130021
附件: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关于2019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pdf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