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制定《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请各处(室)、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8月25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机本关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审批办公室)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11月底前,指导基层政府部门完成编制完成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责任处室:办公室、审批办公室)
3.强化政府信息规划管理。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处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并形成制度汇编,统一对外公布。(责任处室:办公室、综合处)
二、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1.助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解读力度,特别是结合“三抓”“三早”和“五项攻坚”行动,加强解读和积极传播。(责任处室:综合处、宣传处、信息中心)
2.助力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相关政策,并做好解读、宣传工作。(责任处室:综合处、宣传处、信息中心)
3.强化监督考评,提质解读质效。加强政策解读的全面性、丰富性、通俗性,实效性,并将解读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责任处室:综合处、人事处)
三、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化标准化便利化。通过实体政务大厅、官方网站、“吉事办”,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办事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和信息主动推送,便捷群众办事。(责任处室:审批办公室、信息中心)
2.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公开形式,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知晓度,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责任处室:各处室)
3.推动市场监管标准和规则公开透明。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好差评”结果、政府信用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监管公平公正。(责任处室:市场安全监管处、审批办公室)
四、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政务公开
1.及时准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报告并发布文化娱乐场所、景区、度假区、民宿、乡村旅游、旅游社、旅游饭店等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等信息发布渠道,发布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市场安全监管处、宣传处、信息中心)
2.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公开和宣传培训。以权限制定并公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责任处室:市场安全监管处、宣传处、信息中心)
五、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本样书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责任处室:办公室)
2.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旅游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3.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官方网站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主动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内容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府新媒体之间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处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4.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优化信息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提升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责任处室:宣传处、信息中心)
六、强化政务公开的各项保障
1.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内设机构承当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名具体负责人。(责任处室:办公室)
2.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厅办公室指导、协调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日产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
3.扎实开展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定期有针对性、系统性的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4.切实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第三方评估标准动态调整各项指标。(责任处室: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