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关于对《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为加强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确保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及时发放到移民手中,经报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财政厅以赣财企[2006]110号文件下发了《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但在资金的实际拨付过程中,遇到一些新的问题,经研究,现对赣财企[2006]110号文件补充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