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民政厅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江西省2013年度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共38户)(2013年公布)
1、江西省萍乡城北地产教育基金会
2、九江市教育基金会
3、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4、景德镇市慈善总会
5、江西省庐山东林净土文化基金会
6、江西省慈善总会
7、江西省宋庆龄基金会
8、江西科技学院基金会(原名“江西蓝天学院基金会”)
9、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教育基金会
10、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赣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2、抚州市慈善总会
13、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4、江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15、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6、江西国光教育基金会
17、江西省黄埔军校同学会
18、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百福慈善基金会
19、上饶市慈善总会
20、婺源县慈善会
21、上饶县慈善会
22、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23、赣州市红十字博爱基金会
24、江西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25、江西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26、江西省红十字会(公益性群众团体)
27、南昌市红十字会(公益性群众团体)
28、新建县红十字会(公益性群众团体)
29、石城县慈善会(2013年新增)
30、崇义县慈善会(2013年新增)
31、石城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2013年新增)
32、江西省凯旋基金会(2013年新增)
33、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13年新增)
34、江西大爱公益基金会(2013年新增)
35、江西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13年新增)
36、江西省上栗县长平人民教育奖励基金会(2013年新增)
37、江西婺源查之家帮扶基金会(2013年新增)
38、江西省红土情慈善基金会(2013年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