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征订《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已出版发行。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征订《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度》每册定价20元。省内需邮寄的单位,每册请按书价另付20%的邮寄费。
二、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库科负责本地区(包括本地财政、行政单位)的征订、汇总上报工作;省直各单位能归口统一征订的,请尽量统一征订,不能统一征订的,请将此通知发到下属单位,由单位直接到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办理征订手续。
三、凡需征订《制度》的单位,请将所需征订数量按征订单的格式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到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并将款项(含邮寄费)汇至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
附件:《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征订单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附件:《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征订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