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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通知
发文文号: 颁布日期:2018-10-1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其他经济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江西 时效性:有效
省卫计委,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制定了《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pdf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