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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