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现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办【2023】5号),请认真遵照执行。
赣财办社【2023】2号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pdf
财办【202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