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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政策解读之一:不同年度的申报是否要分别递交材料?
发文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31
颁布单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法规类型: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答:本次申报是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2010年、2011年两个年度形成地方财力给予的财政资助。如企业不同年度项目,需分别填报申报审核表,并递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