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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监管银行制度政策解读之八:补助资金是否可以提现及购买理财产品?
发文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31
颁布单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法规类型: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资金应以对公转账方式划拨给法人单位开设的对公账户,不得转账给个人账户,不得从监管专户中提取现金。
监管专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保函、抵押、质押等融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