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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监管银行制度政策解读之三:监管账户内资金是否可以直接转到自有资金账户?
发文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31
颁布单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法规类型: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办理拨款手续后,我委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监管账户,为确保资金有效使用,资助资金不能转到企业自有账户。资金使用时必须由企业先行递交申请资料,监管银行按合同或文件的要求审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