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财务管理
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解读之八:《实施细则》对采购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何规定?
发文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04
颁布单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法规类型: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答:《实施细则》规定了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应当和必须涵盖的五项基本内容,同时提出了如果采购人编制的采购需求不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招标机构应当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修改。对重大采购项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对采购需求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需求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予以修改。这样解决了在采购组织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对采购需求意见不一致,导致采购程序“停滞”从而影响采购效率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