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三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6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31231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11日至2024731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三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1222

附件下载:

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三次排除延期清单.pdf

相关文章: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三次排除延期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