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解读
《盐城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解读
一、《规划》的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省、市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主要目标
到2025年,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力度持续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培育浓厚法治氛围。
三、《规划》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刻理解《统计法》蕴含的宪法精神,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市统计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以及《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江苏省统计条例》等统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有效执行。
(五)突出宣传解读《监督意见》。认真学习《监督意见》,加强宣传解读,积极营造浓厚的贯彻落实氛围。积极推动《监督意见》在常委会、常务会、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的传达学习;推动将《监督意见》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根据《监督意见》,确定重点举措,扎实有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