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昌黎县、滦南县、乐亭县、海兴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预〔2021〕131号),提前下达你市(县)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直接改善边境地区民生方面的支出。该项资金列入2022年“1100230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市(县)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预﹝2019﹞60号)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公开公示和日常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情况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