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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该项补助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县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预﹝2019﹞59号)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