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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辽宁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有关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要求和辽宁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经调研和论证,制定辽宁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辽宁省工业基础雄厚,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快速发展,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和旺盛的市场需求。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为休闲旅游、文化娱乐、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地处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位置和连接关内外的必经通道,拥有漫长的宜港海岸线,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现代物流和商贸流通的地理优势。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制定了全省服务业发展规划,每年省本级安排3.4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
  几年来辽宁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一是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2010年实现6774.9亿元,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幅高于服务业,2010年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421亿元,增长16.8%。二是结构不断优化。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010年为37.1%,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总量的35%,比2005年提高1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3%。三是投资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3.9%,到2010年达到8191.6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1%。四是开放度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54%,到2010年达到122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量的58.8%,大量外资向生产性服务业和中心城市聚集。五是发展载体逐步壮大。物流业快速发展,东北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日益显现,2010年货运量、港口货物吞吐量分别增长17.6%和22.4%。金融环境明显改善,2010年新增贷款总量位居全国第8位,新增上市公司15家,资本市场融资362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村镇银行总量达41家,为全国第一。信息产业蓬勃发展,2010年软件与信息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55.8%,软件业务出口增长33.3%。信息软件、服务外包、动漫制作等产业已居全国领先地位。
  虽然辽宁现代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基础,但是,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面临着东北振兴和转型升级的战略任务,而现代服务业对工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的服务和支撑作用还存在很多欠缺,亟需得到加强和改善。一是服务业与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的产业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长期以来辽宁作为国家装备制造业基地,服务业发展速度相对滞后于制造业,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低于多数沿海省份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服务业内部结构来看,传统服务业比重偏大,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近年徘徊在35%左右。在生产性服务业中,传统服务业如交通运输仓储业占38.3%,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比重较低,金融业占26%,低于江浙等沿海发达省份。二是生产性服务业对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支撑引领作用亟待提高。辽宁的工业和装备制造业一定程度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在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不高,其主要原因在于设计、研发等关键环节的支撑能力亟待增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三是生产性服务业对提升制造业产品附加值的贡献能力亟待提高。制造业利润的价值链主要集中在制造环节以外的研发设计和市场开发等生产性服务业链条上,而目前辽宁的工业和装备制造业主要集中在价值链中利润相对较低的制造环节,在技术研发、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方面的提高空间较大。四是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化水平比较低。受传统的企业管理体制的影响,不少企业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自办物流、营销、售后服务、后勤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不仅导致本企业服务专业化程度低、资源利用效率低和运营成本高等问题,还限制了社会上生产性服务业的市场空间,制约了第三方服务企业的发展。亟需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水平,更好地承接各种生产性服务外包,通过专业化运营降低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
  这些问题,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中日益突显,亟待破解。为此,辽宁急需抓住国家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的契机,积极探索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服务、支撑能力,促进辽宁制造业从“辽宁制造”向“辽宁创造”转变,建立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快速融合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夯实服务业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强省为目标,围绕服务业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制造业这一主线和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等核心任务,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扶优扶强、聚焦支持等基本原则,依托辽宁的产业优势、区位优势和港口优势,重点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及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等重点领域,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互动发展的有效途径,从而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1.典型示范,重点突破。选择产业基础较好、特色突出、互补性强的城市试点,以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为突破口,重点支持,优先发展,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探索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模式。
  2.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促进服务业体制和机制创新,建立政策体系明晰完善、市场管理规范高效、市场竞争健康有序的现代服务业软环境。
  3.集聚发展,优化布局。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载体,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试点城市各自的优势,推动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的功能转换与承接,优化服务业的产业、空间布局。
  4.中央支持,地方配套。省、市两级财政设立或整合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与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形成合力,对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给予扶持,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5.扶优扶强,聚焦支持。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基础好、成长性强的行业和领域及项目,尽快取得成效;加大对成规模、有代表性、地标性的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集群和集团企业。
  三、试点城市、总体目标和重点领域
  (一)试点城市
  确定沈阳、鞍山、营口作为试点城市,主要基础优势:
  1.经济发展实力和服务业水平位居全省前列。2010年,沈阳、鞍山、营口三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5017亿元、2125亿元、1002亿元,居全省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服务业增加值分别为2255亿元、878亿元、370亿元,居全省第一位、第三位、第四位。两项指标排名除计划单列市的大连均排在全省前三位。
  2.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沈阳市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国际化大都市,是东北地区经济、文化、交通、商贸、物流、信息中心,是沈阳经济区的核心。鞍山市地处环渤海经济区腹地,是沈大黄金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是辽宁中部城市群与辽东半岛开放区的重要连接带。营口市是全省唯一的沈阳经济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叠加区和东北腹地最便捷的出海口,区位优越,交通发达便利。
  3.具有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业基础和条件。沈阳市是全国建立最早、规模最大、门类齐全的重要工业基地,并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人才优势。现拥有科研院所107个,其中国家级院所23个,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302家。这为科技研发、产品设计、试验检测和物流服务、职业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鞍山市是全国乃至世界重要的精品钢材基地,以服务于冶金、装备制造业及光电产业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围绕钢铁产业的科技型服务业在国内外已具备较强竞争实力,钢铁交易大市场集群、物流配送中心、信息服务平台、人才教育基地等生产性服务项目纷纷投资建设,现已初具规模。营口市在港口的牵动下,物流业异军突起,还以建设辽宁沿海科技城、鲅鱼圈科技园区为载体,大力引进和集聚国内外研发机构、工业设计企业和创意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的深入实施,逐步实现辽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水平,在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税收、价格、财政、市场准入等政策措施上实现创新突破,有效破解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围绕建设沈阳经济区、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战略布局,依托试点城市,明确各自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方向和着力点,积极构建与制造业相匹配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打造一批辐射范围广、集群效应明显、业态先进、特色突出、功能完备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辽宁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突破和示范引领。通过试点,取得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具备可复制性的服务业发展经验,并逐步在全省推广。
  到2013年,三个试点城市力争建设营业额超50亿元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35个,建设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40个,力争培育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企业10家。到201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42%以上,试点城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在现有基础上,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
  (三)重点领域
  1.服务业聚集区建设。鼓励试点市高水平、科学规划服务业聚集区,支持中央商务区、金融服务区、现代物流园区、科技研发创意园区、信息与软件服务园区和现代专业化交易市场建设。
  2.服务平台建设。依托重点产业集群,支持科学规划、建设服务平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参与、专业机构联办等多种模式,按照资源信息共享、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的原则,加快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融资租赁、技术培训等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为制造业以及各类中小企业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功能配套完善的服务平台体系。
  3.生产性服务企业发展。支持与制造业等产业相关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融资租赁、第三方物流、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特别要支持国家级、省级设计、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国际化发展,提高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支持服务于制造业的产品检验测试、设计研发等资源面向市场提供服务,向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4.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化改造。支持骨干物流企业、重点交易批发市场和大型商业等企业开展信息化网络建设,发展电子商务等业态,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竞争实力。
  四、试点任务
  (一)沈阳重点打造引领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区
  1.试点目标。发挥沈阳市作为国家装备制造业聚集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的生产性服务业战略高地。试点期间,沈阳市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每年提升2个百分点,到2013年末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力争达到51%。到2015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超过45%;营业额超50亿元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21个,主营业务收入突破6200亿元;建设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20个;培育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企业8家。
  2.2011年重点项目。
  ——沈西装备制造物流园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5亿元,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公司投资建设,占地面积5.8平方公里,建设装备制造业物流、生产资料物流和商贸物流等园区。重点支持该项目整体规划设计、物流信息系统平台等,力争到2015年,形成辐射东北地区、区域优势明显、第三方物流为主体的物流中心。
  ——沈阳铁西金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项目。该项目由铁西区政府投资建设,总投资203亿元,占地面积2平方公里。引进装备制造、金属贸易、科技研发等企业机构总部及区域性总部。集聚区内配套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和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培训交流、展览展示、数据交换、中介服务等配套服务机构,建立实验室、中试楼、云计算等三大开放式实验室。重点支持研发、检测、贸易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系统建设和重要设备购置。支持区内东北(沈阳)金属交易中心的现货及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建设。
  ——沈阳苏家屯区苏桃路现代物流产业带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0亿元,由沈阳市苏家屯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开展产业带整体规划设计,加快推动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等一批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重点支持该产业带规划设计、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力争到2015年建设成为现代化水平最高、功能最完备、综合能力最强的东北地区大型物流基地、综合性物流枢纽。
  ——生产性服务企业项目。鼓励和支持服务于装备制造业的研发设计、物流配送、市场营销、安装调试、检验测试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促进服务功能的完善升级。拓展服务领域,在做好既有领域服务的基础上,面向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化服务。支持新组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项目。
  (二)鞍山重点打造支撑钢铁产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先导区
  1.试点目标。着力构筑围绕现代钢铁产业的生产性服务业主体框架,不断提升钢铁产业在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方面服务全国、对接国际的综合实力,逐步形成服务钢铁产业、世界一流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试点期间,鞍山市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每年提升2个百分点,到2013年末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力争达到46%。到2015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超过40%;营业额超50亿元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8个,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100亿元;建设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15个;力争培育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企业1家。
  2.2011年重点项目。
  ——鞍山钢铁产业科技研发聚集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5亿元,占地面积9.5平方公里,由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建设。主要开展集聚区规划设计,建设光电设备检测中心等,推进鞍山区域内钢铁产业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焦炭耐火材料研究等企业聚集。重点支持研发、检测、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重要设备购置及人才引进和培训。力争到2012年建设完成钢铁技术研发交流中心园区,完成钢铁技术研发、信息平台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钢铁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信息交流中心。
  ——鞍山北方钢铁物流集聚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9亿元,包括北方钢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鞍山钢铁电子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和达道湾现代物流园区等建设,主要由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和鞍钢汽运有限公司等单位投资建设。该集聚区以中国(鞍山)北方钢铁大市场为核心,围绕钢铁精深加工、仓储、交易、配送、运输、信息等内容,努力打造成为年加工配送1500万吨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的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的钢铁产业专业物流中心。重点支持该集聚区总体规划设计、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等方面建设。
  (三)营口重点打造依托港口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优势区
  1.试点目标。以港口物流、保税物流为核心,提高为东北亚地区物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成为东北亚国际港口物流中心。试点期间,营口市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每年提升2个百分点,到2013年末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力争达到43%。到2015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超过50%;营业额超50亿元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6个,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80亿元;建设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5个;力争培育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企业1家。
  2.2011年重点项目。
  ——营口港口物流集聚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8亿元,占地面积69万平方米,由营口港务集团投资建设。推进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智能卡口设施、数据采集信息系统,以及结算、核算、保险等公共服务中心。力争到2012年全部投入使用,实现年货物中转量400万吨,集装箱20万标准箱。加快营口港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主要建立电子交易中心、监控中心、数据中心、增值中心资讯和管理中心等六大功能模块,进一步完善营口港服务腹地的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到2012年建设成为沈阳经济区和东北地区重要的港口物流基地。重点支持集聚区整体规划设计、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等方面建设。
  ——营口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亿元,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由营口市大宗商品综合交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宗商品综合交易大厦和仓储场地等配套设施,整合环渤海钢材城、北方陶瓷城、华夏石材市场、营口物联网、营口金融集聚区等物流、金融、信息产业资源,搭建粮食、菱镁矿、煤炭、糖等多品种商品的现货公共交易平台。力争到2015年发展成为东北地区最大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重点支持现货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系统建设和重要设备购置。
  ——营口渤海科技城研发和云计算数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0亿元,由辽宁渤海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以渤海科技研发大厦和现有孵化器为硬件基础,重点推进辽宁渤海科技研发平台和云计算机数字产业服务平台两个公共服务平台,满足科技城主导产业的共性需求。到2013年两个平台将初步具备服务功能,成为沈阳经济区内科技研发、孵化和产业化的重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重点支持研发、检测、信息等方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要设备购置以及高端人才引进培养。
  五、资金支持环节、方式和管理
  (一)支持环节
  引导资金主要选择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重点支持产业化起步阶段且市场前景好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项目在重大设备购置、关键技术采购、高端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技术研发应用等环节。
  (二)支持方式
  中央和省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推进三个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贷款贴息不高于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0%;补助不高于投资额的50%。
  (三)资金管理
  1.规范项目申报。省服务业委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申报,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试点项目名单,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报分管副省长审定,下达各试点市组织实施,同时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
  2.严格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试点市服务业委和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省服务业委和省财政厅对各试点市验收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3.做好项目后评价及监督管理。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服务业委、审计、监察及中介机构,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骗取、截留和挪用国家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辽宁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成员由省财政厅、服务业委、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科技厅、金融办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研究确定开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的思路,指导和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试点工作的落实,核批试点市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财政厅和服务业委相关处室组成,具体负责研究拟定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等日常工作。各试点市也相应成立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省、市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会商机制,省里每季度或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有关工作进展协商会议,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试点工作信息通报制度,试点市每月向省里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推动各试点市和全省研究出台支持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财税、土地、融资、价格、统计等方面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省级财政在每年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将视财力情况逐渐扩大资金规模,整合相关的专项资金,并向试点城市倾斜,推进试点城市服务业发展。各试点市政府要安排现代服务业试点配套资金,用于支持试点项目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项目实行土地和水、电、气与工业同价格、同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创新建立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与现代服务业企业发展合作机制。
  (三)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省政府与试点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要求试点市政府做出相关承诺,确定现代服务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出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保证对试点项目给予财税、土地、融资、水电价格、规划、统计等方面的支持,确保试点达到预期效果。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将试点工作情况纳入省政府对试点市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定期通报,对工作得力,效果明显的地区将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目标的地区将通报批评,并根据考核结果,启动退出试点机制。
  (四)建立项目推进机制
  各试点市由市服务业委和财政局牵头,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省里由省服务业委和财政厅牵头,实行项目建设督导和调度制度,对试点项目分片督导、动态跟踪、定期调度,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推动项目建设。
  七、2011年工作安排
  (一)研究制定方案,优化筛选项目
  11月上旬,向财政部、商务部上报试点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计划,获得批准后尽快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落实,形成发展合力
  11月中旬,以省政府名义下发《辽宁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的思路、任务、重点和保障措施,并成立辽宁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11月下旬,由财政部和商务部与省政府、省政府与试点市政府举行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省政府和市政府的任务责任。
  (三)规范资金管理,加强项目监督
  11月中旬,出台《辽宁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条件、环节和标准,及申报、评审、拨付、监督等程序。
  11月中旬,按照管理办法对试点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项目评审情况,下达试点城市项目资金,并根据项目进度向项目单位审核拨付资金。
  12月份之后,省、市联合成立项目建设督导组,加强对试点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确保试点项目取得预期效果,对项目不能按照预期进度实施的要及时调整项目。加强对试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试点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效果。
  年底前至明年初,根据今年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及财政部、商务部要求,积极筹备组织下一年度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四)出台配套政策,推进综合试点
  年底前,督促各市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在财政、土地、税收、价格、管理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全面推进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