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青山办:
现将《辽宁省青山工程项目和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和省青山办。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青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