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动监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动监局、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辽宁省2008-2010年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及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2008-2010年畜产品加工业建设项目及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领导审定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