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批复
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你中心《关于批准〈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请示》(辽财担便〔200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发布实施。请你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上述办法和规程,加强对担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担保业务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