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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商业局(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传统服务业现代化水平,省政府决定2007年起省建立“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为规范管理,我们制定了《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财流〔2007〕239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商业厅
○○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