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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启动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

  为促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397号),决定综合采取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要求各省财政、科技、能源部门要加强领导,抓紧制定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原则上每省示范工程总规模不超过20兆瓦,以切实保证金太阳示范工程顺利实施。

  《通知》明确,重点支持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独立光伏发电、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等示范项目建设,以及硅材料提纯、并网运行等光伏发电关键技术产业化和相关基础能力建设,并根据技术先进程度、市场发展状况等确定各类示范项目的单位投资补助上限。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其中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助;对于光伏发电关键技术产业化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主要通过贴息和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