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关于印发《辽宁省家电下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服务业委、经济和信息化、物价、宣传、农业、环保、供销、国税、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家电下乡工作管理水平,促进全面落实家电下乡政策,现将《辽宁省家电下乡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辽宁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联席会议文件2009年第1号

省财政厅 (代)

○○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