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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农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现将《辽宁省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二〇一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