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建委(局),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辽政发〔2009〕16号)精神,我们制定了《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设备购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财经〔2009〕488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