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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吉林省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及有效期予以公布。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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