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决定即日起废止《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持续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市监发〔2020〕22号),现予以公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