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社[2011]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规范“十二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83号),现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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