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关于2009年西部大开发进展情况和2010年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国阅〔2010〕3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2009年西部大开发进展情况和2010年工作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