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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铁路局、各铁路专业运输公司:
   
为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铁路运输成本的影响,决定自201141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0.2分钱,即由现行平均每吨公里10.31分钱提高到10.51分钱。其中,货物运营价格由平均每吨公里7.01分钱提高到7.21分钱,铁路建设基金维持现行标准不变。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后。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控,严格控制铁路运价调整的后续连锁反映,减少运价调整对社会的震动。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在各营业场所张贴运价调整公告,修改有关运价明码标价公告内容;要继续加强管理,控制运输成本费用。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道部。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铁  道  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