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意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现就涉及手机型号核准、进网许可和
一、依法设置和经授权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开展涉及手机型号核准、进网许可和
(一)涉及型号核准的检测收费标准,每型号35000元。单频段手机按50%计收,每增加一个工作频段(含蓝牙功能)加收30%。增加工作制式和工作状态不增加收费。
(二)涉及进网许可的检测收费标准,每型号70000元。单频段手机按50%计收,每增加一个工作制式加收30%。增加工作频段和工作状态不增加收费。
(三)涉及
二、各检测机构收取上述检测费,应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对检测不合格的,进行复检时不再另行收费。
三、各检测机构应为委托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检测服务,并出具客观、公正的检验报告。各种检测限定时间为:型号核准检测6个工作日;进网许可检测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格限定涉及手机型号核准、进网许可和
五、本通知自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