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批准设立长春专利代办处公告

为了方便专利申请人、代理人及社会公众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国家知识产权局特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专利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专利代办处自2003426日起开始受理专利申请及办理其他有关专利事务。现将该代办处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收费开户银行、户名、帐号公告如下。

    位: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专利代办处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胡同2

邮政编码:130051

    话:(04318931693

    真:(0431890511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分行光明路支行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专利代办处

    号:420022022920001660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