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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济法规
上海分局停止受理专利申请、各种专利收费以及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的业务公告
发文文号:第23号 颁布日期:2001-09-17
颁布单位:知识产权局 法规类型:其他经济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中国专利局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不含公告日),撤销中国专利局1986年7月10日发布的第十五号公告。上海分局停止受理专利申请、各种专利收费以及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的业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