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教育部关于大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结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大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的请示》(辽教函〔2012528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查有关材料,决定同意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会计学专业2个本科教育项目通过复核。上述项目招生有效期至2013年,2013年以后招生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并获得批准。有关具体事项按项目信息表执行(见附件)。

附件:

1.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0916O-0917O.doc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每个项目正本和副本各1份,另发)